为确保宁远县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有序进行,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永州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规范做好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一)农村小学招生入学
秋季开学时实行现场报名,各农村完小和村小须无条件接受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入学年龄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到2025年12月31日前满六周岁。
(二)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网上报名申请学位,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凡2025年秋季需在城区公办小学就读一年级的新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范围内登录网络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在网上报名登记的学生,需要接受学位调剂。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8月31日前满六周岁。根据招生计划数,若学校有剩余学位,则可由学校根据学生招录实际情况向教育局书面报告申请适当放宽入学年龄,招录学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满六周岁,未经批准学校不得放宽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各校按照以下入学类别顺序,依次审核并完成学生录取工作,不得超计划招生。
1.入学类别及提供资料
第一类:学生户籍在文庙、东溪、舜陵、桐山四个街道办且在学校招生辖区内的学生(注:学生户籍须在报名前半年迁入)。
需提供:①学生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②学生父母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学生父亲或母亲为四个街道内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申报学校为学生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所在辖区小学);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引进人才、因公殉职人员子女。
需提供:①学生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出具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的书面证明或相关文件证明;②学生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生父母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④户籍不在父母名下的学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四个街道内购房户子女。(必须为住房性质,具有住房法定产权)
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有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户籍页、首页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生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④户籍不在购房者名下的学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小产权房人员子女
需提供:①购房合同以及购房转账凭条(银行流水或微信转账)原件及复印件;②学生父亲或母亲名下半年以上电费和水费发票(本房屋)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生父母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④学生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⑤户籍不在购房者名下的学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类:城区内经商户子女。
需提供:①学生父亲或母亲姓名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以及行业部门经营许可证(注:登记注册时间需为2025年3月1日前)原件及复印件;②实体经营场所照片,需缴纳个税的还需提供连续半年以上的纳税证明;③学生父母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④学生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⑤户籍不在经营(经商)者名下的学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类:城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①父亲(母亲)姓名申领的居住证或报名前半年及以上相关平台(银行系统或微信)逐月发放的工资流水、务工证明(与公司(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企业)营业执照);②学生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生父母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④户籍不在务工者名下的学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类:特殊类学生
情况一:孤儿或法定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学生,其委托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居住场所和稳定收入的。
需提供资料:①学生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开具的相关情况证明;②职能部门出具的父亲(母亲)丧失监护能力的证明;③父母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孤儿无需提供);④学生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⑤被委托人的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
情况二:多子女同校,已有哥(姐)在城区小学就读,仍有适龄子女入学的,可向同一学校继续申报学位。
需提供资料:①父母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②学生哥哥或姐姐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生户籍页原件及复印件;④户籍不在父亲或母亲名下的学生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方法
(1)报名方法一:家长手机扫码或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湘易办”APP →“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立即办理→选择“永州”→选择“宁远”→选择“小学入学”
报名方法二:用电脑登陆湖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ew.hunan.gov.cn/hnywtb/onething/html/eventGuideline.html?onethingCode=43PCN0010&onethingChecklistId=645BF0E8CD704C29A50C0096C599E8BC,点击“在线办理”→“立即办理”→选择“永州”→选择“宁远”使用手机号注册即可进行学生报名登记→选择“小学入学”需按模块要求准确填写资料和上传证明材料图片。家长所提供资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的学生一律安排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3.审核录取
(1)经招生平台审核合格的学生。学生信息(户籍、不动产权证、网签合同等)由教育局基教股从平台中导出相关数据资料提供给各学校。户籍类经平台审核通过的学生,学校需审核是否跨区域;购房类经平台审核通过的学生,学校需审核是否跨区域、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核学生与父母户籍资料;务工类经平台审核通过的学生,学校需审核是否跨区域、审核父母工资是否通过相关网络平台、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核学生与父母户籍资料。
(2)平台审核不合格的学生。购房类提供的不动产证、房产证需学校到自然资源局审核房产资料,购房合同与契税发票需学校到国税局审核,并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核学生与父母户籍资料;经商类的需学校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营业执照、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核学生与父母户籍资料、到实地核查经商实体店(必须有审核结果,核查人必须签名);小产权类的需学校到水务集团、电力部门审核水电是否真实,是否入户半年以上;多子女同校类的需学校到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学生哥(姐)是否在申报学校建立学籍实际入读、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核学生与父母户籍资料。
以上所有审核资料都必须由相关审核人员签名确认,明确审核结果。最后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学校及时在校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正式录取。
4.录取要求
城区各公办小学必须无条件接受辖区内符合条件入学的1-3类学生。4-7类学生可在平台报名时间的第二阶段登录平台查看各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然后决定申报辖区内具体学校,若学校实际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各招生学校可根据类别顺序依次招收4-7类学生。最后学校仍有学位剩余的方可申请适当放宽入学年龄。
5.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8月10日—8月12日):开放招生平台,接受各区域范围内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适龄儿童网上报名。
第二阶段(8月12日):第四、五、六、七类的学生家长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报名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
第三阶段(8月13日—8月15日):招生平台接受区域范围内第四、五、六、七类适龄儿童网上报名。
第四阶段(8月16日—8月17日):经平台审核通过的或有报名数据的学生,到报名学校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纸质版(提交的资料必须为原件或职能部门加盖公章的原件,学校初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第五阶段(8月18日—8月25日):各招录学校整理收齐学生申报资料,完成数据汇总,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第六阶段(8月26日—8月29日):各招录学校在校园内醒目处公示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6.报到入学
公示结束后,由录取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进行平行编班,并通知所有新生在9月3日前到录取学校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录取学校自行确定。
(三)城区民办学校招生
城区民办小学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得超招生计划录取。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校长是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教务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 广泛宣传。教育局机关和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特别是招生入学的关键政策、关键环节、关键时点和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政策咨询,宣传释疑工作等,并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解答政策。
3. 应读尽读。各校要充分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正常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采取随班就读、到特殊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对所有适龄残疾儿童都要纳入学籍管理,确保适龄残疾儿童100%入学。
4.严守纪律。县教育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成立督导检查专班,加强对招生入学的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入学资料审核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审核结果上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审核结果汇总报单位主要领导;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加大对招生入学的监管力度,对违规招生的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予以从严查处。
政策咨询电话:0746-7223331
违纪违规举报电话:18188927799
附件:1.宁远县2025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划分表
2.宁远县2025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分配表
中共宁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9日
附件1
宁远县2025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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