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远县住建局关于新建商品房购房风险提示的公告
  • 资讯类型:本地楼市  /  发布时间:2023-03-15  /  浏览:5867 次  /  

为保障广大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防范新建商品房交易风险,增强购房安全,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购房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一、根据《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对外预(销)售商品房时,应及时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在项目售楼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查看所购楼盘项目的“五证”是否齐全,还要特别注意查看所购房屋楼栋号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


二、广大群众在购买商品房时,首先要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认真核对所购买商品房的栋号、楼层、名称、监管账号等是否与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内容相符;在交纳房价款项时,应认真核验所购买房屋对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等信息,将定金、预付款、一次性全部付清的房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等所有款项通过监管银行网点柜台或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直接存入对应的资金监管账户中,不得存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账户。


三、广大群众在购买商品房时,签订合同应使用湖南省住建厅和湖南省市监局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防范霸王条款,不要签订阴阳合同,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发现有自己不能接受的条款坚决不能签订,否则,事后诉讼风险增加,维权难度增大。    


四、为使广大市民了解我县商品房项目预售情况,提高鉴别力,现将我县2023年3月10日前商品房在建在售项目预售许可情况向社会公布,同时也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监督举报电话:宁远县住建局执法中队:0746-7225797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0746-7225738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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