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宁远县初中学校招生学位申报和录取工作的通知来啦!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2-06-29  /  浏览:3824 次  /  

全县各小学:

为做好全县初中学校学位申报和录取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永教通[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初中学校学位申报和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招生


按照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免试入学要求,实行义务教育严格按招生计划公民同招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原则进行招生,乡镇(四个街道办外)小学由当地初中学校根据小学毕业人数(含外地回流学生)全部录取入学,不漏一个,不掉一人,不需申报学位,各乡镇中学在小学放暑假前将教育局统一设计的录取通知书发放到辖区内的每一个小学毕业生手中。


云潭完小毕业的学生可自主选择在云潭中学或冷水中心校就读,下坠完小毕业的学生可自主选择在下坠中学或太平中心校就读,鲁观完小毕业的学生可自主选择在九疑山学校或九疑山中心校就读。四个街道办内学生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和学校配套情况,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实行学位申报,网上录取。各校具体招生计划见《宁远县2022年秋季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各城区初中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二、城区招生


(一)招生工作组织


城区初中学校学位申报和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学位申报方式


1.网上登录申报。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宁远县2022年秋季入学城区初中多校划片安排表》以及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等情况登录网络平台,电脑用户请在浏览器录入以下网址登录(建议用谷歌浏览器) 


http://sc.tianwencce.com:8090/survey/index.php/question/review/219) 


进行学位申报,具体操作指南附后。平台学位申报在6月29日前完成。


2.纸质签名确认。学生和家长需综合评价学生本人和家庭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自愿申报学位。学生在网上完成学位申报后,须认真核对平台填报信息是否与自己实际意向一致,核实无误后再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要将《宁远县2022年城区初中招生学位申请报名登记表》填写好(要求与平台一致)打印一式2份,由学生、家长或学生监护人在《宁远县2022年城区初中招生学位申请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并上交学校。签名确认后,不得再修改。签名的学位申报表纸质档由学校、县教育局各存一份备查,城区公办小学于7月3日前按考号顺序将本校学生的《宁远县2022年城区初中招生学位申请报名登记表》和《学位申请汇总表》装订成册报县教育局基教股208室,《学位申请汇总表》电子档于7月2日前发邮箱:3118970391@qq.com。联系人:张格兰(手机:18774611766)。


3.政策内回流生(含在乡镇就读,但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的六年级学生)的安排,此类学生于7月10日前持相关资料到基教股登记,后由基教股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申报内容


学生根据自己的毕业学校和《宁远县2022年秋季入学城区初中多校划片安排表》(附件2)选择好“第一意向学校”、“第二意向学校”、“第三意向学校”进行填报(见附件3)。


(四)申报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城区各小学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小学毕业生学位申报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在学位申报前组织召开六年级学生大会。充分利用好微信群、QQ等媒体,宣传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办法,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今年招生政策和学位申报要求,将学位申报要求及填报时间传达到每一个小六学生及家长。


2.尊重学生自愿。学位申报由家长和学生自愿填报,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申报学位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包办或干预学生申报学位,严禁学校和教师违背学生意愿代替学生申报学位。


3.做好申报服务。城区各小学在学位申报期间,要开放学校电脑室,安排好小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为每一名学生及家长做好学位申报服务和指导工作,防止出现错报、漏报现象。班主任要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做好沟通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资料。如提供虚假资料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招生录取


1.招生对象: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2022年夏季小学毕业生,包括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回流政策内(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前六个类别)六年级学生和民办小学政策内六年级学生。


2.招生办法:根据学生意向和学校招生计划进行筛选,如果申报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摇号录取,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第一意向学位未被录取的学生滚动到第二意向学校进行录取,以此类推,三个意向学校都未被录取的学生最后调剂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录取。不服从调剂的学生将根据附件3分配到相应的区域学校九中、十中、十一中。


(六)审核公示


全县初中学段升学录取工作在7月30日前全部完成,经招生学校初审、县教育局复审后的录取名单由县教育局将录取结果发给各城区初中学校,学校将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8月30日、31日组织报名入学。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属违规招生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三、严肃纪律



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教务处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校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要一个不掉,一个不漏,不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要做到一个不收,坚决杜绝“条子生”。


严格落实招生纪律,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县教育局和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设立初中学段招生工作投诉电话(0746—7321297,7223331);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各种违规招生现象。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申报学位的权利,严禁以任何形式干预、诱导、强迫考生申报学位;各学校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耐心解释,化解矛盾,严禁学校和教师借学位申报之机鼓动学生及家长发泄不满情绪,上网炒作;严禁学校、教师进行买卖生源(信息)。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宁远县2022年秋季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

2.宁远县2022年秋季入学城区初中多校划片安排表

3.宁远县2022年城区初中招生学位申请报名登记表


中共宁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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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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