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远《印山路至泠江河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1-06-19  /  浏览:2338 次  /  

《印山路至泠江河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一、基本情况

宁远县印山路至泠江河片用地范围北临泠江,东至宁嘉公路,南抵印山路,西靠食品医药生物工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97.12公顷。

二、功能与规模

本次规划园区功能定位为:(1)引导老城活力复兴和城市更新的示范型中心片区;(2)绿色生态、设施完善、和谐宜居的生活居住片区;(3)集商务、办公、商业、文化、居住、休闲及娱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综合服务片区。

发展规模:(1)人口规模:规划居住人口为8.31万人;(2)用地规模: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797.12公顷,其中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为 573.83 公顷。

三、用地布局

总体布局:本片区总用地面积为797.12公顷,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为 573.83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71.99%,村庄建设用地6.8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0.86%,发展备用地188.1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23.61%,非建设用地28.2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3.55%。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250.92公顷,占总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43.7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为59.75公顷,占总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0.4%;商业服务业设施总用地面积为55.19公顷,占总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9.62%;道路与交通设施总用地面积为114.93公顷,占总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0.03%;公用设施总用地面积为11.45公顷,占总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绿地与广场总用地面积为81.5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比例为14.22%。

四、道路交通

规划形成“三纵三横”的道路网骨架结构。“三纵”是指重华南路、九嶷中路-九嶷南路、舜帝南路。“三横”泠江中路-光明路、商均路、印山路。

五、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5.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4.49%;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2.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37%;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8.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5.04%;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5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27%。

六、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片区绿地与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为81.59公顷,占总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4.22%。其中公园绿地68.46公顷,防护绿地11.31公顷,广场用地1.83公顷。

七、四线控制规划

(1)红线控制内容:控制片区城市道路的边界、道交叉口坐标。(2)绿线控制内容:控制片区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的位置、边界、规模、控制指标和建设要求。其中公园绿地主要包括景观绿轴、滨江风光带、城市公园以及社区级公园等;防护绿地包括工业、市政设施隔离绿化带以及交通绿岛等。(3)蓝线控制内容:控制规划片区泠江河及其支流沿线河道等水系边界。(4)黄线控制内容:控制片区的社会停车场、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转运站以及通信设施等用地的控制界线、控制点坐标。

八、综合防灾规划

消防规划:规划区内设有1处消防设施,即宁远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依靠其解决。在文庙广场设置一处消防所,以保障历史城区的消防安全。

防洪排涝:规划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位控制。规划排涝标准为建设区达到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干。

人防规划:规划人防工程面积3.7-5.0万平方米,重点防护行政办公区、综合医院、消防中队、学校等重要设施。

抗震规划: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抗震措施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版)六度标准设防。生命线及主要工程系统(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消防、医疗等)关键的生产用房和大型公建构造措施应按七度标准设防。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抗震措施应按七度设防;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抗震措施宜按七度设防。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8日


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jpg

道路交通规划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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