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贷被银行拒绝了 已经交了的首付怎么办?
  • 资讯类型:买房知识  /  发布时间:2019-04-18  /  浏览:1708 次  /  

在生活中,有些人有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房子选好了,首付交了,而且购房合同也签订了,但在申请房屋贷款时被拒贷了。在这种情况下,还能退回款项吗?


其实,还能不能退回款项,首先就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并找清责任归咎在哪,其次还需看合同细则如何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详细的内容吧。


一、在合同中如何约定?


一般来说,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的处理方法也是不同的。法院在审理购房合同纠纷时,一般会优先适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


很多楼盘都是开发商统一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因此购房者应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出现违约情况之后的责任划分。例如与开发商签约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申请银行贷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而导致购房失败的,可免责并退回所交款项。”


而对于上述情况中,尚未履行的就是剩余的贷款,已经履行的就是已交的首付。因此可能的结果无非是:购房者补齐剩余贷款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损失。至于谁违约?责任的界定就看谁导致贷款没有批下来了。


二、购房者原因导致银行拒贷怎么办?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己的原因,比如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购房者缺乏还款能力,银行审查认为购房者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发放贷款,导致贷款合同不能签订。若购房者要求解除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如果产生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就应该与开发商重新协商交款事宜,或者直接向开发商交清房款。不能缴纳房款的,开发商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三、开发商原因导致银行拒贷怎么办?


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开发商手续不齐全或银行认为开发商缺乏保障等情况,导致购房者因不能办理按揭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那么就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以及相应的利息等等。


四、非买卖双方的责任怎么处理?


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那么购房者就应与开发商协商。当然了,如果协商不成,而且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选择诉讼方式要首付款,诉讼过程中,购房者应该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


总的来说,购房者在处理贷款问题上,千万不能疏忽大意。比如,在贷款买房时,一定要先去对自己的贷款资质做好评估,这样才更加有利于防止意外情况出现而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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